学生消费者信息


退款政策

下表列出学院退课及请假的退款政策:

撤军日期 返还比例
开学前至开学第一天 100%
从第一天起至学期结束前的10% 90%
学期结束的10%到学期结束前的25% 50%
学期结束的25%到学期结束的50% 25%
从学期的50%到学期结束 0%


第四章资金政策

奥尔巴尼药学与健康科学学院采用1965年高等教育法第484B条修订的第四章资金返还政策.

每个接受第四章援助的学生将重新计算他或她的经济奖励,以遵守联邦法规. 联邦资金将在法律要求时返还.

第四章资金的返还(返还)规定规定了法定时间表,用于确定学生在他或她停止上课之日所获得的第四章资金(联邦学生援助)的金额. The amount of Title IV program assistance earned is based on the amount of time the student spent in academic attendance; it has no relationship to the student’s incurred institutional charges.

在每个付款期或注册期的60%以上, 一个按比例的时间表被用来确定学生在提款时所获得的第四章资金的数额. 在支付期或注册期的60%点之后, 一个学生已经获得了百分之百的第四章资金.

退款规定并不禁止学校管理自己的退款政策或遵守州或其他外部机构要求的退款政策. 虽然是一个机构, 州或机构的退款政策将决定学生退学后所欠的费用, 这些政策不会影响学生在报税时获得的资助金额.